食品設備企業的機會——增值稅轉型改革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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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11月5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研究部署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十大措施,其中有一項措施可以說是影響到了各行各業: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
所謂增值稅轉型,就是將中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在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稅制下,企業所購買的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增值稅稅金,不允許稅前扣除;而如果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則意味著這部分稅金可以在稅前抵扣。世界上采用增值稅稅制的絕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實行的都是消費型增值稅。同時,作為轉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將相應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
增值稅轉型減輕企業稅負
本次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大亮點是全額抵扣、全行業轉型,取消增量限制。增值稅轉型對于各個行業的影響不一,對存在增值稅銷項且新購置設備較多的行業優惠較多。中金公司研報稱:通過對《中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年鑒》中各個行業的新購置工器具設備數據,按照不同行業的增值稅稅率來計算增值稅轉型帶來的稅收優惠,發現橡膠制品業,印刷業,造紙及紙制品業,木材加工及其制品業,金屬制品業,食品制造業,紡織業,家具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等產業受益為明顯,達到10%以上。其中,橡膠制品業高,達14.3%,食品制造業達到10.5%。
據相關測算,明年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將減少當年增值稅收入約1200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約60億元、教育費附加收入約36億元,增加企業所得稅約63億元,增減相抵后將減輕企業稅負共約1233億元。